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二)
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会议部署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对整改清单中“序号十二”问题进行了整改,现予公示:
整改任务:
生态保护监管执法薄弱,毁草毁湿毁林问题时有发生,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整改目标: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毁草毁湿毁林问题得到根本性遏制。
整改措施:
1.2018年3月底前,充实管护力量,加大巡查力度,落实管护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实现森林、湿地管护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
2.2018年6月底前,依法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林地资源、湿地资源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摸底,对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3.加强与白河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沟通协调,督促白河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按时完成长白山管委会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林地资源、湿地资源的整改任务。
整改效果:
根据方案要求,保护中心建立健全了网格化管理制度,确保森林、湿地管护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对长白山保护区内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行为进行了彻底排查,首先由各保护管理站对本辖区进行全面自查,根据自查结果,保护中心成立排查小组对各站辖区进行随机抽查及验收,确认长白山保护区内无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同时,保护中心已与白河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沟通,催促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长白山管委会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林地资源、湿地资源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7月8日至2018年7月14日,共7天
受理部门: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33-5710351
联系地址: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山水街
长白山自然保护管理中心
2018年7月8日